这里是 Sparks Lab 共享音乐条款第二版(Sparks Lab Shared Music Terms v2,下称“共享音乐条款”)的内容。这份文件目前充当部分作品的许可协议。
在使用任何受此许可协议保护的作品前,建议仔细阅读此文件,了解使用中的限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必要,请在使用前保存此页面的快照。
注意,本站可能并非所有作品都使用共享音乐条款作为许可协议。请留意你要使用的作品信息页中是否带有“使用共享音乐条款”的标签以及指向此页面的链接。
如果发现违反共享音乐条款的行为,请通过作品信息页面中的作者联系方式直接告知作者,让作者自行处理侵权问题。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第三方内容发布平台上,也鼓励你直接使用平台上的举报功能举报侵权的作品。
先前的版本:无
Sparks Lab 共享音乐条款 v2.1
任何人都可以一字不动地复制、使用和发布此许可协议。发布修改后的版本是不允许的,除非修改其名称并附加明确的提示,以示其与原来的 Sparks Lab 共享音乐条款不同。
不建议将此许可协议用于音乐以外的作品。
前言
音乐是伴随我们生活难以忘却的部分。因此,我们希望所有听众都能长期地收藏和欣赏自己喜爱的作品,而不必担心其有一天被夺走。
对于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听众,音乐也是自我表达的重要工具。我们也希望他们能自由地通过表演、改编自己喜欢的作品来进行自我表达,以及从自己喜欢的作品中学习音乐写作的方法和技巧,而无须担心侵权和抄袭的指控。直接改编或学习声音形式的音乐是困难的,因此,为充分行使改编和学习的权利,听众应当能够获取乐谱。
此许可协议的任务,就是保障你做这些事的自由,并且同时明确,你也有责任在二次发布、二次创作作品时保障他人的自由,具体义务由第三章指出。
尽管如此,音乐仍然属于艺术作品的范畴。允许原创作者支配作品带来的商业利益,对鼓励高质量的作品产出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认为,如果作品被其他人用于盈利,作品的原作者也应当分一杯羹。因此,本许可协议并不默认授予商业使用的权利(因而不是自由文化许可协议)。如果需要商业使用,应当联系版权人征得同意。商业使用的范围由第一章第三节和第四章指出。
条目 0001 【不属于正文的内容】
类型为「补充说明」的条目,仅用于提供建议性的额外信息,不属于协议正文内容,没有法律效力。你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判断是否采纳这些信息。
第一章 定义
第一节 一次分发
条目 1101 【作品】
作品,特指使用此许可协议的作品。
条目 1102 【版权人】
版权人,即法律规定享有作品著作权的人,包括所有署名的作者。
第二节 复制与修改
条目 1201 【完整复制】
完整复制,即原封不动地复制作品,完全不改变其内容和形式。
条目 1202 【改编】
改编,是指以需要版权许可的方式复制或使用该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不包括完整复制。
条目 1203 【表演】
表演,即以弹奏、歌唱等发出声音的方式演绎作品,或者制作音频形式的音乐作品。
表演是改编的一种。
第三节 二次分发
条目 1301 【二次分发】
二次分发,是指由你将原封不动、完整复制或者改编的作品的副本以任何方式传递给其他个人或组织。
条目 1302 【二次副本】
二次副本,是指由你在二次分发过程中传递给其他人或组织的作品副本。
条目 1303 【接收者】
某一个副本的接收者,是指接触到该副本的所有个人和组织。
条目 1304 【数字形式的二次副本】
二次副本以通用计算机上的数字文件、数据流形式存在的,是数字形式的二次副本,简称「数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声音音频文件、图像文件、电子书文件;
- 嵌入于通用计算机软件中的声音、图像等资源;
- 上传到音乐、视频、图像、文档或其他类型文件的共享平台,供他人使用或下载的文件。
二次副本性质属于不能回放的数字直播、广播或电话通信,即使在通用计算机上,也不认为是数字形式的二次副本。
条目 1305 【口头形式的二次副本】
二次副本直接以声场中的声音的形式存在,不承载于任何数字文件和实体物品的,是口头形式的二次副本,简称「口头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在其他人面前朗读或演唱作品;
- 在现场音乐会中演出作品;
- 将声音用作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 在日常交谈中引用音乐中的片段。
二次副本并非直接以声场中的声音形式存在,但性质属于不能回放的直播、广播或电话通信,也认为是口头形式的二次副本。
条目 1306 【实体形式的二次副本】
二次副本既不属于数字形式,也不属于口头形式的,是实体形式的二次副本,简称「实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向他人分发印刷或抄写好的纸质版乐谱;
- 向他人分发不属于通用计算机的声音播放装置;
- 向他人分发需要特殊硬件方能使用的声音存储介质。
条目 1307 【商业二次分发】
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二次分发的,除第四章中规定的例外情况外,都是商业二次分发,包括但不限于:
- 销售二次副本,即以支付费用作为接触或访问二次副本的条件;
- 二次副本内部有添加侵入主体内容的商业广告。
条目 1308 【下游副本】
某一个二次副本的下游副本,是这样一个由二次副本构成的集合:
- 该二次副本本身属于该集合;
- 对于任意属于该集合的二次副本,由其接收者再次二次分发产生的新二次副本也属于该集合;
- 以上面第一规则作为前提,有限次使用第二规则无法确定属于该集合的二次副本,不属于该集合。
条目 1309 【下游接收者】
某一个二次副本的下游接收者,是指所有接触到该二次副本的下游副本的自然人。
条目 1310 【广泛二次分发】
发布的二次副本下游接收者数量不少于 250 的,是广泛二次分发。
补充说明 【广泛二次分发的意义】
广泛二次分发,相比于非广泛的二次分发需要履行更多义务。这一设计确保对较大范围的二次分发行为进行有效地规范,保障接收者的权利,同时避免对较为随意的引述和小范围分享行为作出过多限制。
第四节 作品的形式
条目 1401 【乐谱】
乐谱,是指书面、静态的音乐描述形式。其必须包含足够多的信息,使得具有足够的常规音乐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借助软件或指挥合适的乐团表演作品。
条目 1402 【持久文件格式】
持久文件格式,是指能够被持有者独立地长期保存、解析和使用的通用计算机上的数字文件格式。文件格式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是持久文件格式:
- 可脱离计算机网络:该格式的文件一旦被存储在计算机的本地存储设备上,就能通过合适的软件脱离计算机网络解析和使用,不继续依赖计算机网络连接。
- 无数字限制:该格式的文件不得包含任何形式的数字限制管理(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 DRM)措施,或者其他可能人为限制其复制、转移、转换或脱离计算机网络使用的机制。
- 通用可读性:该格式在业内必须已有广泛支持,原则上要求至少有两个自由且开源软件可用于完整地解析、放映和使用该格式的文件。
- 长期可保存性:该格式的规范已公开发布,且没有技术或法律障碍阻止其长期保存和后续使用,即使该格式的原始设计者或发行者已经停止对其支持。
通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 需要专有播放器或依赖在线服务的格式,例如用于存储声音的 NCM、QCM、KWM 格式。许多音乐平台的客户端会默认下载这些格式。
- 含有加密或访问控制的文件,例如带有加密限制的 PDF,且用于解密和完全解除控制的密钥没有明确告知持有者。
- 只能通过在线网站、在线服务等形式访问,一旦脱离计算机网络即无法访问的内容。
补充说明 【持久文件格式的例子】
常见的持久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 图像:PNG、JPEG、WebP、JXL、TIFF、SVG
- 文档:PDF(无加密或限制)、EPUB(无加密或限制)、TXT、HTML、ODF
- 声音:MP3(无加密或限制)、FLAC、OGG、AAC(无加密或限制)、WAV
- 视频:MP4(H.264/AAC 编码,无加密或限制)、WebM、MKV、OGV
- 结构化电子乐谱:MXL(MusicXML)、MIDI
第五节 广告
条目 1501 【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是指为满足副本分发者或其利益相关者的营利目的,放置在作品的副本内以及周围,用来向副本的接收者传达与作品主体内容不必然相关的信息的附加内容。
条目 1502 【侵入性商业广告】
侵入性商业广告,是指副本内或者副本周围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商业广告:
- 与作品副本的展示形式有较为紧密的时空交集,从而侵入、改变、中断或干扰作品副本的主体内容,破坏作品副本完整性的;
- 与作品副本的主体内容没有明确的形式区分,从而导致容易被接收者误认为是作品副本主体内容的一部分的;
- 融入作品成为作品一部分的;
- 难以通过技术手段从作品副本中暂时或永久地无损移除的;
-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接收者进行交互或者花时间注意、观看、播放的。
通常属于侵入性商业广告的形式和放置位置包括但不限于:
- 将商业广告插入到歌词文本的中间;
- 将语音形式的商业广告通过声音混合的方式直接加入到声音形式的作品副本中;
- 将观看或播放一定时间的商业广告作为访问副本的条件;
- 在包含作品的视频中作品所覆盖的时间段内添加视觉商业广告;
- 在包含作品的视频中作品所覆盖的时间段内,当接收者暂停播放时展示侵入视频放映区域的视觉商业广告。
第二章 你的自由
条目 2001 【使用作品的权利】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你都有权利自行使用或欣赏作品,不需要另外征求同意或支付报酬。
条目 2002 【改编作品的权利】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你都有权利自行改编作品,不需要另外征求同意或支付报酬。
条目 2003 【完整复制并二次分发的权利】
你有权利完整复制和/或二次分发作品,不需要另外征求同意或支付报酬,但是必须遵循第三章中要求。
条目 2004 【改编并二次分发的权利】
你有权利二次分发改编的作品,不需要另外征求同意或支付报酬,但是必须遵循第三章中的要求。
条目 2005 【以嵌入形式二次分发的权利】
你有权利将音乐作品甲(指的是使用此许可协议的作品)原封不动地用作另一个非音乐作品乙(可以使用或不使用此许可协议)的一部分,并以发布作品乙的方式对作品甲构成二次分发,不需要另外征求同意或支付报酬,但是对于作品甲必须遵循第三章中的要求。
补充说明 【改编并以嵌入形式二次分发】
你也可以间接地将音乐作品甲(指的是使用此许可协议的作品)改编、表演或裁切后用作另一个非音乐作品乙的一部分。方法是先行使条目 2004 规定的权利,此时改编、表演或裁切后的作品仍是音乐作品且仍使用此许可协议。接下来,你可以行使条目 2005 规定的权利将处理后的作品用作另一非音乐作品的一部分。
条目 2006 【合理使用的权利】
你有按照适用的著作权法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权利。著作权法中规定无须征得版权人同意的使用场景,无论是否带有「版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条款,均不需要征得版权人同意。
按照著作权法进行合理使用,著作权法规定需要支付报酬的,从其规定,但是本协议中其他条款明确不需要支付报酬的,则不用支付报酬。
第三章 二次分发的义务
第一节 一般义务
条目 3101 【使用相同许可协议】
二次分发作品时,必须使用相同许可协议。
条目 3102 【使用相同附加条款】
二次分发作品时,许可协议的附加条款必须原封不动地保留,除非征得原来版权人的同意。
条目 3103 【不允许商业二次分发】
不得进行商业二次分发,除非征得原来版权人的同意。
条目 3104 【合理估计下游接收者数量】
下游接收者的数量决定了二次分发需要履行的义务。你在进行二次分发时,应当合理估计下游接收者的数量,从而确定自己所需要履行的义务。难以准确估计下游接收者数量的,应当按可多不可少的原则估计。
如果你在已经开始二次分发后,发现实际下游接收者的数量与你的估计严重不符,导致应当履行的义务没有履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之前没有履行的义务;由于客观限制无法补充义务,则必须停止相应的二次分发。
补充说明 【关于征得同意的提醒】
你可以在征得版权人同意后进行改动附加条款的二次分发、不遵循此许可协议的二次分发,或者商业二次分发。征得同意时请要求版权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且可以验证的许可,例如纸质书面签名、密码学数字签名、可验证的聊天记录等,切勿轻信口头同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节 表明署名和许可协议
条目 3201 【保留署名】
广泛二次分发,且发布的副本不属于口头形式,或者广泛二次分发,发布的副本属于口头形式,且情况允许添加语音或文字说明的,必须保留作品附带的所有署名,并放置在二次副本中明显的位置。合理的位置包括但不限于:
- 文档第一页上的合适位置;
- 歌词文本文件的开头;
- 声音文件的「艺术家」元数据字段。
如果你进行了具有独创性的改编(包括表演),可以添加自己的署名。没有独创性的改编,不得擅自添加署名。
条目 3202 【表明许可协议】
广泛二次分发,且发布的副本不属于口头形式的,必须在明显的位置附加提示,表明其使用此许可协议。该提示必须本身附带此许可协议的完整文本,或者通过易于识别的方式链接到此许可协议的完整文本。合理的表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在文档第一页的合适位置说明作品「使用共享音乐条款第二版」,并附加指向完整文本的 QR 二维码;
- 在文档第一页的合适位置说明作品「使用共享音乐条款第二版」,并在文档附录中直接包含此许可协议的完整文本;
- 在歌词文本文件的开头说明作品「使用共享音乐条款第二版」,并附带指向完整文本的 URL 网址;
- 在声音文件的「版权」元数据字段填写指向完整文本的 URL 网址。
第三节 保障听众的权利
条目 3301 【保障留存副本的权利】
广泛二次分发,且发布的副本不属于口头形式的,必须保证所有接收者都能以持久文件格式留存副本。
如果二次副本本身是数字形式,且属于持久文件格式,可不必进行以下款规定的工作。
对于数字形式的二次副本,要履行保障留存副本权的义务,则必须使副本在明显的位置包含明确提示,告知接收者如何获取一份内容一致的持久文件格式的副本。此方法必须对所有接收者有合理的可行性,并且不能要求接收者透露敏感个人信息、安装原生平台上的专有软件、注册账号或支付任何费用。合理的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从发布该作品的内容发布平台直接下载;
- 从特定 URL 网址下载。提供下载的网站不要求注册账号,不需要使用专门客户端软件进行下载;
- 利用基于 Web 的转换工具或者基于原生平台的自由软件转换工具进行格式转换;
- 使用合法的自由软件工具从本身不具备下载功能的内容发布平台下载。
对于实体形式的二次副本,要履行保障留存副本权的义务,则必须使副本在明显位置包含明确提示,告知接收者如何获取或转录产生一份内容一致的持久文件格式的副本。此方法必须对所有接收者有合理的可行性,并且不能要求接收者透露敏感个人信息、安装原生平台上的专有软件、注册账号或支付任何费用。合理的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从特定 URL 网址下载。提供下载的网站不要求注册账号,不需要使用专门客户端软件进行下载;
- 使用易于获取的设备将特殊声音载体中存储的声音几乎无损地转录为持久文件格式。
如果二次副本本身是静态的纸质文件,因为简单的拍照或扫描即可转录产生持久文件格式的副本,故免于前款的要求。
条目 3302 【保障获取乐谱的权利】
广泛二次分发,且发布的副本不属于口头形式的,必须保证所有接收者都能以持久文件格式留存副本对应的乐谱。
如果二次副本本身是数字形式,本身包含乐谱,且属于持久文件格式,可不必进行以下款规定的工作。
要履行保障获取乐谱权的义务,则必须使副本在明显的位置包含明确提示,告知接收者如何获取一份与内容相对应的持久文件格式的副本。此方法必须对所有接收者有合理的可行性,并且不能要求接收者透露敏感个人信息、安装原生平台上的专有软件、注册账号或支付任何费用。
如果二次副本本身包含静态的纸质形式的乐谱,因为简单的拍照或扫描即可转录产生持久文件格式的乐谱,故免于前款的要求。
条目 3303 【保障留存录音录像的权利】
发布的二次副本属于口头形式的,不得通过任何法律或技术的方式禁止或阻止接收者通过电子设备录制副本的听觉或视觉信息并保存为持久文件格式。
第四节 声音片段引用的例外情况
条目 3401 【声音片段引用的例外情况】
发布的二次副本属于数字形式,使用作品中的声音片段,满足以下要求,即可免于本章第二节和第三节的全部要求:
- 副本中使用的该作品中的声音片段时长总和不超过原作品总时长的 85%;
- 副本附带明确的提示,链接到声音片段的出处;
- 链接到的出处必须包含数字形式的声音,该声音能够覆盖你所发布的二次副本中出现的所有出自相同作品的片段;
- 链接到的来源必须能够被所有接收者访问,并且不能要求接收者透露敏感个人信息、安装原生平台上的专有软件、注册账号或支付任何费用;
- 链接到的来源本身必须已经按照条目 3301 和条目 3302 的要求保证所有接收者能够以持久文件格式留存声音和乐谱;
- 副本中明确指出作品的标题以及作品原署名中所有相关创作者的名字。标题必须与副本所链接到的出处中的标题一致。
第四章 商业二次分发的例外情况
条目 4001 【通过创作激励获利】
通过内容发布平台的创作激励计划赚取收益,满足以下要求,不认为是构成商业二次分发的营利目的:
- 受创作激励计划覆盖的完整作品内容必须对该平台的所有用户(无论是否注册账号)可见且可用;
- 不得在副本内或副本周围添加侵入性商业广告,无论是发布者还是平台所为。
对于将受此许可协议保护的音乐作品嵌入到另一个非音乐作品中进行二次分发的情况,这个更大的非音乐作品也不能包含侵入性商业广告。
条目 4002 【通过表演获得偶然收入】
表演作品并获得偶然收入,例如比赛奖金,不认为是构成商业二次分发的营利目的。
条目 4003 【通过非侵入性的广告获利】
对于数字形式的二次副本,在二次分发时加入商业广告,满足以下要求,不认为是构成商业二次分发的营利目的:
- 商业广告不得是侵入性商业广告;
- 对于满足条目 3301 所规定前置条件的二次分发情形,你所提供的持久文件格式副本不得包含商业广告。
- 对于满足条目 3302 所规定前置条件的二次分发情形,你所提供的持久文件格式乐谱不得包含商业广告。
对于将受此许可协议保护的音乐作品嵌入到另一个非音乐作品中进行二次分发的情况,这个更大的非音乐作品也不能包含侵入性商业广告。
条目 4004 【通过捐赠获利】
在副本中添加提示,邀请接收者或下游接收者自愿捐赠,以此获取收益,满足以下要求,不认为是构成商业二次分发的营利目的:
- 捐赠不得作为获得任何实质商品(包括虚拟商品)的条件,在公开的捐赠名单中被提名的权利除外。
- 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接收者或下游接收者捐赠。
第五章 效力范围
第一节 授权效力
条目 5101 【非独占性】
本许可协议授予你的著作权权利均为非独占性的。
条目 5102 【授权不可撤销】
在你履行规定义务的情况下,此许可协议授予你的权利不能撤销。
条目 5103 【终止】
如果你未能履行此许可协议规定的义务,此许可协议授予你的权利自动终止。版权人有权要求你在侵权行为被发现后的 72 小时内停止涉嫌侵权的行为。违反许可协议造成的任何损害,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下由你负责。
条目 5104 【恢复】
当你停止违反许可协议的行为时,此许可协议授予你的权利自动恢复。
第二节 免责声明
条目 5201 【免责声明】
除非适用法律或书面协议要求,任何版权人都不对你在使用、修改或发布作品的过程中遭受的任何损失或造成的任何损害负有责任。
第三节 附加条款与解释权
条目 5301 【附加条款】
使用此许可协议发布作品时可以添加附加条款。附加条款的规定与本许可协议冲突的,以附加条款为准。
条目 5302 【解释权】
此许可协议以及附带的附加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作品版权人所有。